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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醫院身心內科/王怡靜醫師

造成孩子易分心、衝動、坐不住、情緒和動作的控制失調,以及組織計畫的能力不好等問題的「注意力不足過動症」(Attention-Deficit / Hyperactivity Disorder,通常簡稱ADHD)是一種早發型神經發展疾患(neurodevelopmental disorder)。病因目前還沒有定論,研究發現可能和腦部額葉皮質下迴路的功能異常有關。雖然神經心理學測驗和腦影像學研究結果提供了ADHD 腦部功能異常的證據,但臨床診斷主要還是藉由診斷性會談(包括與父母和孩子的面談)、門診時對孩子的行為觀察、學校老師的報告、進行智力、注意力、衝動控制和學業成就等心智測驗以及家長和老師自填量表的填答等所得到的綜合結果來判別。根據臺大高淑芬教授的研究調查,台灣兒童的盛行率約是7.5%,是常見的兒童疾患。

ADHD的治療須要考慮孩子的年齡、症狀的嚴重度、障礙的程度和影響的層面等因素。目前全球許多國家不同醫療科別(無論是小兒科或兒童心智科)的治療指引都將藥物治療列為六歲以上兒童ADHD治療的首選,而且原則上愈低年級(一到三年級)開始治療愈好。因為藥物治療輔以行為訓練、有效能的親職教養、學校的行為輔導和補救教學,可以及早建立孩子良好的生活習慣和學習態度,培養責任感和自信心,免得孩子可能因為人際關係障礙、學業成就低落、長期的挫折感造成日後的偏差行為或有焦慮、憂鬱等情緒問題。六歲以下兒童雖然研究發現藥物治療也有效,但因這年紀腦發育成長快速,功能還會有顯著變化,除非症狀已經明顯影響到父母的教養、幼兒園的學習及人際關係時,才考慮藥物治療,否則仍以行為訓練為主。

台灣目前治療ADHD的藥物有兩類:一類是中樞神經興奮劑,包括短效的「利他能」®和長效的「專思達」®;另一類是非中樞神經興奮劑的「思銳」®。這三種藥物都經過藥物試驗證明,可以明顯地改善ADHD的症狀,而且安全、副作用少。中樞神經興奮劑作用快又顯著,但藥效不長,即使是長效的「專思達」®藥效也只能持續12小時左右,加上服用興奮劑會不想睡,不適合晚間服用,因此,孩子可能會有晚間症狀不穩定的情形。常見的副作用主要是食慾不振、少數會有噁心感,偶而有頭痛。食慾不振通常在服藥一段時間後會逐漸改善,若沒有改善,可嘗試以週末不服藥來處理。將藥物跟食物一起吃,通常噁心感就可以改善。「思銳」®則須藉由血中藥物濃度逐漸累積到穩定才能發揮療效,作用較慢,約須2-4週才見療效,且療效不若興奮劑顯著,但藥效涵蓋24小時,不像使用興奮劑,症狀會有早晚明顯的差別。

由於ADHD和腦部成長發育的不足有關,治療需要持續一段時間,時間的長短則因人而異。基本上,至少須治療半年到一年,平均治療時間約為兩到三年。在治療一段時間後,若症狀已經明顯改善許多,殘餘的症狀即使不服藥也能自我調整,就可以考慮停藥。但即使症狀改善,不須要藥物治療了,最好還是每半年回診評估。到了國中階段,課業要求增多,外界環境的影響加大,有些孩子專注力和衝動控制力的不足又會顯現出來,可能需要藥物再治療半年或一年,等症狀改善後再停藥。

雖然目前並不認為社會、心理或家庭因素會造成ADHD,但絕對會影響ADHD症狀的嚴重度、持續度以及長期預後。對一個真正需要藥物治療的孩子,用藥是最仁慈的對待。千萬不要因為對藥物的誤解,錯失了及早治療的機會;可是也不要把用藥當作唯一,忽略了培養孩子良好行為習慣的重要。藥物縱然可以把功能不良的生理狀態調整為良好,卻不能讓目無規範的孩子學會尊重,也不能讓疏於學習的孩子願意用功。當藥物治療改善腦功能,讓孩子注意力和組織能力較好,較能自我控制,而且情緒穩定,能定下心來學習時,父母要配合藥物治療,積極地以有效能的教養提昇孩子的專注力,培養孩子的學習動機,協助孩子控制自己的行為,增進社會技巧,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和學習的態度。

至於坊間流行的另類治療像健康食品、草藥、食療或感覺統合訓練等,目前並沒有確切的醫學證據證明有效。這些治療也許不會直接明顯地對孩子造成傷害,但把時間花在沒有明確成效的治療,延誤了及早有效治療的時機,又讓孩子、家長和老師對問題產生錯誤的認知和期待,這些無形的損失和傷害是在選擇另類治療時須要慎重考慮的。

 

參考資料:

兒童青少年精神醫學會網站衛教專欄摘要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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